加强和完善现金管理的思考
文号: 待查  发文单位: 财务顾问网  发文日期: 2007-8-6 

      加强现金管理是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严肃国家金融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金管理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金管理的思路、重点、模式、措施已经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待加强和完善。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现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现行的《现金管理条例》是1988年颁布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覆盖现金流通领域的全部,不能满足国民经济活动对现金的正常需求。如在管理对象、账户、单位库存限额、结算起点等方面,原《条例》规定的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随意性强。又如对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大量使用现金结算造成商品交易同质不同价的问题;故意掩盖真实的商品交易而逃税、逃债使用现金结算的问题;通过信用卡异地大量取现的问题等,《条例》中均缺少明确的规定。《条例》的滞后使现金管理工作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结算渠道不畅,结算工具落后。目前,结算渠道不畅已严重影响了开户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为了加快资金的周转,现金支付手段成了经营者最佳的选择。而由于我国社会信用环境的不佳,在发达国家被普遍使用的支票,在我国不仅不能在异地使用,而且用支票购货时,供货方也往往要在资金收妥后才付货,严重影响了支票支付作用的发挥。异地采购所使用的商业汇票、汇兑等支付结算工具,也必须事先确定采购对象和金额,支付间隔期较长,办理手续又较为繁琐。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结算工具的滞后,造成现金支出量大增。 

      3、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存在缺陷。一是节假日不办理对公转账结算业务,一年中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经营者无法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成为了经营者的主要结算方式;二是储蓄网点分布多,面对公司类客户办理对公业务的分理处少,造成了现金搬家的现象屡禁不止,增大了现金投放量;三是各金融机构对现金管理松紧不一,导致大量现金游离金融体系之外。 

      4、现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发展客户,轻制度约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放松现金管理已成为金融机构争夺客户、占领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二是任意扩大现金支付范围成为企业转移存款、逃避银行债务的一个便捷途径;三是公款私存成为现金管理的一大隐患,并有可能成为黑钱合法化流动的渠道;四是现金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不到位。 

      5、大额现金支付监控手段落后、信息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大额现金监管手段弱化,大额现金登记备案流于形式,成为违规现金支付的一大漏洞。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付的监控采用手工操作方式,尚未建立大额现金支付数据库和实时监测系统,很难掌握开户单位在本系统,特别是本辖区的大额现金支取情况,增加了反洗钱、防风险工作的难度。 

      6、尚未形成现金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会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在现金管理工作中缺乏密切配合和信息的横向交流,没有形成整体合力优势;金融机构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也缺乏管理信息的勾通,进而出现了部分金融机构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放松现金管理,给多头提现和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现金的管理:

  1、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强化现金管理。长期以来,我国现金管理的重点是控制现金投放,由于人民银行职能的转变,现金管理也由控制投放转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今后应着力从规避风险、反洗钱和打击诈骗等领域来强化现金管理。应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条例》,从法律、法规上来重新确定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避免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中唱独角戏,使现金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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