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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固定资产核算,具有一定程度的综合性。本文主要对事业单位如何吸收企业会计做法,改进其固定资产核算,提些建议。
事业单位会计 核算固定资产的特点
(一)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实际成本直接列入当期支出。其原始价值同时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账户反映,固定基金反映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在通常情况下,两者的金额一致。
(二)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此外,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
(三)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外。事业单位以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规程进行会计核算。基本建设工程引起的实际成本支出,不作单位支出核算,只在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才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四)不反映盘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净值。事业单位因盘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时,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此过程中取得的价款、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直接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而对固定资产净值不做任何反映。
(五)不反映对外转出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与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认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与投资转出存货和无形资产的处理方法不同。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金未付清之前,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账户的金额不一致。固定基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在此无法得以充分体现。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间,固定资产账户反映其原始价值,固定基金账户则反映已经列支的已付租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为此,在租金未付清之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分别反映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和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之中。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反映应付未付租金,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反映实际已经支付的租金。随着每年支付租金的增加,固定基金逐年增加,当租期届满,付清全部租金后,固定基金账户反映的金额才与固定资产账户原始价值一致。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存在的缺陷
(一)无法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改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信息。因为:(1)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实际成本直接列支,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当期的结余虚减。(2)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一方面造成资产负债表在任何时点只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虚增了在其报废之前各个会计期间的资产和净资产总量,再加之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国有资产的减值无法得以反映;另一方面也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期内的各会计期间的成本低估,结余虚增,最终又导致收支表提供的结余信息失真。(3)按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修购基金直接增加专用基金时,并未引起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数额的任何变化,这使得净资产中既包括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又包括固定资产的更新维护基金——修购基金,这种重复计算同样造成了净资产会计信息失真。
(二)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事业单位全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在内均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因从事日常业务和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损耗无法在成本核算中体现,这就人为地降低了成本支出,虚增了使用期内各个会计期间的结余,使得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进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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