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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回收包装物。由于包装物中化学物质多不易分解,又没有加以回收,导致固体废旧物数量增多。所以应借记“产品销售费用——未收回包装物污染费”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包装物污染费”科目。
2.人口排污费。每人每天排放污染物(排污水、悬浮固体、可氧化有机物等)有一个平均值。但对于企事业单位,各个会计期间的人口数量不是一个定数,要按照不同会计期间分别计算。这种期间费用的核算会促使企事业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益。此时应借记“管理费用——人口排污费”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人口排污费”科目。
3.废弃物。指生产中所产生或排出、抛弃的各种固态、非固态(如下水道污泥)和其他液态物质,可分为工商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等两类。此时借记“经营费用——废弃物污染费”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废弃物污染费”科目。
4.生活废弃物。主要是指垃圾倾倒。由于此项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因此不进入成本,而应计入交费单位的管理费用中,即借记“管理费用——垃圾倾倒费”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垃圾倾倒费”科目。
四、绿色效益的会计核算
绿色效益指在一定时期之内,绿色资产给人类带来的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的,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效用。根据绿色效益的内容并考虑到绿色效益核算的特点,将绿色效益分为以下两大类:
1.直接绿色效益。指对环境进行开发利用,取得有形资源产品时获得的绿色效益。这类效益与人类有目的的环境开发利用相关,它的产生能够增加人类的物质积累。如合理采伐森林获得林产品,通过销售林产品获得收益。
2.间接绿色效益。指人类对环境进行开发利用,取得无形环境效用时获得的绿色效益。这类效益与白发的环境利用相关,获得的环境效用是无形的,并不直接增加人类的物质资本,但从长远来看,也会影响人类物质积累的过程。如气候的调节、野生动物群的保护所带来的效益。
由于直接绿色效益和间接绿色效益形成的过程不同,其计价方法也不同。一般情况下,直接绿色效益渗透着人类劳动,其效益可按劳动量的货币表现来计量;间接绿色效益通常没有人类劳动的参与,其效益的确定带有很大主观性,可按模糊数学的计量属性和包含效用的货币表现来计量。因此各企业可在会计账户中设置“绿色收益”科目和“绿色利润”科目进行相关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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