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及其防范
文号: 初昌雄 吴焕军  发文单位: 《经济师》  发文日期: 2008-1-3 

  摘 要:股指期货是一个专业性强、风险程度高的市场,其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与股票现货市场有着本质区别。文章通过对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的比较,分析了股指期货的特点及其投资风险,并提出了防范的对策。

  关键词: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投资 风险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时代即将来临。2007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扫清了法律障碍。对于众多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仅提供了风险规避的工具,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投资品种。股指期货是一个专业性强、风险程度高的市场,其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与股票现货市场有着本质区别。因此,在参与股指期货市场之前,对股指期货的风险必须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一、股指期货及其特点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与股票现货交易相比,股指期货有几个非常鲜明的特点:

  1.保证金交易:投资者投资股票时,需要用全额资金买进相应股票,而股指期货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进行大宗交易。股指期货的基本特征就是保证金交易,根据对我国股票市场历史数据的分析及借鉴国际市场经验,《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暂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8%,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投资者加收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也就是说投资者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保证金交易放大了投资者可交易数额,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使股指期货具有了“以小搏大”的杠杆效应。保证金交易在放大投资者交易金额的同时,也同比例地放大了投资者的风险。若交易保证金为10%,投资股指期货相对于股票或者现货交易来说,其风险便放大了10倍左右,当然其相应的利润也放大了10倍。这是股指期货交易的根本风险来源,也是股指期货交易的魅力所在。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

合约价值

沪深300指数点×300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1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价格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合约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8%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最后结算日

同最后交易日

手续费

30/(含风险准备金)

交易代码

IF

  资料来源:http://www.cffex.com.cn

  2.卖空机制:如果是股票现货交易,要卖空就必须先从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数量的股票,然后卖出,但难度相对较大,在融资融券正式推出之前甚至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没有卖空机制的股票现货市场上,只能通过做多获利。而指数期货交易就能很容易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们看空将来股票大盘,我们可以先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即先卖出开仓,将来股市下跌,股指期货也将下跌,通过买入平仓即可赚取大盘下跌的差价,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卖空对持有的现货股票进行套期保值。

  3.逐日盯市制度:在股票现货交易中,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但股指期货不同,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期货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进行当日无负债结算,投资者账户中当天的盈余第二天就可以转出或者开新仓,但账面亏损第二天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如果保证金不足,投资者的头寸就可能被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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