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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目前,国有企业分红制度的建立已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热点问题之一。近二十年来,在强调政企分开,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大背景下,国企分红问题被埋没在舆论的大潮中。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为了提高国企利润的配置效率,函待解决的国企分红问题已经被提到议事日程,国资委和财政部从2006年6月份就开始起草《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为国企分红作准备。而关于国企分红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是否需要分红;分红政策应该如何制定;企业上缴的分红如何使用,以及对国有企业集团带来的影响等问题。然而,目前国内对于国企分红制度建设问题的探讨主要基于政府层面,从制定宏观政策、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国企分红制度,研究偏重于社会责任而忽视了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忽视了只有国有企业能够不断创造价值,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考虑国有企业红利的分配及实现国有企业对出资人的社会责任。我国的国有企业分红制度的建立必须借鉴现代股利理论研究的丰富成果,并适应我国国有企业国家股东的特点。建立国有企业的分红制度,首先要明确的问题就是制定分红制度的指导原则,即确定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其次,利用现代先进的财务理念,为国有企业的分红政策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二、现代股利理论与股利政策实践的发展现状述评 分红制度也称股利政策,其关键问题在于确定企业是应该现在支付盈余还是将盈余留存并进行再投资。具体包括:企业应该将净现金流中的多少分配给股东,即企业应该确定高还是低的现金股利支付率;企业应该是以派发现金股利的形式还是回购股票的形式分配这些现金;企业应该坚持稳定的还是无规律的股利,股利支付的频率如何确定等。 (一)完善资本市场假设下的“股利无相关假说”(MM理论)与剩余股利原则米勒和莫迪格莱尼提出了著名的“股利无相关假说”(MM理论),此假说成为股利政策理论的基础。其核心思想在于:在完善资本市场环境中,支付现金股利和盈余留存产生的资本利得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无差异的,从而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不相关,公司价值的评价仅依赖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与股利的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无关。因此,公司对股利政策的选择不会影响公司价值,即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无关。依据MM股利无相关理论,股利政策不会对企业现金流量产生直接影响,股利政策作为关于支付股利还是留存利润的决策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为了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应该依据剩余股利原则,即企业制定股利政策时,首先必须依据资本预算,决定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然后按照目标资本结构来安排股利政策和融资活动。在剩余股利原则下,投资机会和资本成本是影响股利政策的两个重要因素。企业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管理者应首先满足资本预算对资金的需求,将必要的税后利润留在企业再投资,降低资本成本,创造更多的现金流量。
依据剩余股利原则决定股利的支付率既具有一定的优点,也具有一定的缺陷。其优点主要是可以保持公司理想的资本结构,最小化股票的发行成本,使加权平均成本最低,从而公司价值最大。因为大多数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中都有一定比例的负债,所以新的融资是通过负债和权益两种方式进行的。如果权益融资资本仅由内部权益融资提供,那么新增融资的边际成本就最小,加权平均成本也就最小。相反,如果公司不靠内部融资,将留存收益全部用于现金股利支付给投资者,再通过发行新股或举债筹资,会破坏目标资本结构,使加权平均成本提高,公司价值减少。剩余股利原则的缺陷是导致了不固定的股利,发送出相互矛盾的信号,增加了风险,而且不能吸引特定的客户。由于投资机会和收益每年都有变化,严格遵守剩余股利原则必将导致股利的波动和不稳定,不利于公司良好形象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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