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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会计学教授Patricia Dechow 及其研究伙伴最近公布的研究结果发现:成长性公司在面临运营表现恶化的情况下更有可能铤而走险,进行会计欺诈。
这些在财务结果上造假的公司通常还具有如下特征:像是异常高企的现金销售额增长伴随着现金盈利额的缩水;订单数目的下降和雇员总数的减少;融资活动和相关的表外业务(如经营租赁)的异常高增长。
以上发现都来自于Dechow教授与她的研究成员在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会计审计实施文告》(AAERs)进行详尽分析后得出的研究报告——《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预警》。SEC的这些文告专门记录了对上市公司、审计师和高级管理管理人员的会计违规行为的惩处结果。
Dechow教授和来自华盛顿大学商学院的Weili Ge,以及密歇根大学斯蒂芬.罗斯商学院的Chad Larson和Richard Sloan分析了1982到2005年间SEC所发布的2000份文告,最终选定了其中680家篡改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他们的研究得到了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设立的研究咨询委员会赞助,其研究目的就是开发出一个实用模型来帮助审计师辨别被审计公司操纵收入或进行财务欺诈的行为。
“进行财务欺诈的公司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在进行欺诈前公司的业务表现相当亮眼”,研究者们在他们的论文中写道,“这类欺诈行为一般都是由管理层的意愿所驱动的,目的在于掩盖公司渐趋下滑的财务表现。”
公司的经理层们也许想通过掩盖其财务表现来维持其股票薪酬的价值,或者能以更低的价格筹资,Dechow指出。
在研究的基础上,Dechow和项目组成员编制了一个欺诈得分表(Fraud-Score,简称F-Score),供投资者、审计师和监管者初步估测上市公司的“收益质量”,以便确定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进行进一步的潜在欺诈调查。比如,利用这个指标就可以测出安然公司的F-Score是正常公司的两倍高。
总体上看,大型公司财务欺诈的行为更为常见。大约15%的欺诈行为都发生在规模处于前10%之列的大公司。这多半是因为SEC更关注那些使众多投资者遭受巨额亏损的最重大和最显见的财务欺诈案例。
此外,财报欺诈案中有超过20%的公司来自计算机业,而计算机类公司占上市公司的比重仅为11.9%;欺诈案中还有13%的公司来自零售业,相比之下零售业公司占上市公司的比重为9.7%;而服务业公司,像是电讯或健康保健公司占财务欺诈案涉案公司的12.4%,服务业公司在整个上市公司中的比重则为10.4%。
大多数的财报欺诈案都发生在1999-2000年间,也许是因为这段时间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反向“刺激”了公司管理层们在财务收入上动手脚。
而其他的一些研究发现还包括:
1. 投资者对财务造假的公司的未来成长机会有着异常的高预期,此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在造假之前该家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值账面比(market-to-book ratio)奇高无比。
2. 造假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都出奇的低。因为大多数公司都会积极寻找新的融资来掩饰已成负数的经营现金流和投资现金流。
3. 奇怪的是,在公司造假时,现金销售业务会大幅增加。这是因为许多造假公司(像可口可乐、Sunbeam公司、冠群电脑)都会采取前端销售(front-load sales)和季末非正常交易的方法来操纵收入。
4. 与其他年度相比,多数公司在进行财务造假的年度都会发行债券或进行股票增资,所以造假年度的现金融资额一般都是其他正常年度的的两倍以上。
5. 在造假期内,公司们一般会进行更多的租赁活动,与此同时,管理层会更多地利用租赁会计条款所给予的弹性度来操纵公司的财务报表。
6. 造假年度会出现应计项目增加的情况。应计项目是报告收入和实际现金流之间的差额。所以,较高的应计项目额表明为了虚增收益,公司应用了更多的会计调整。
7. 到目前为止,损益表中的收入栏是最常被操纵的项目,研究样本中有55%的公司都有操纵收入的行为。而操纵收入的做法包括提前对未来季度的销售进行前端销售(例如可口可乐和冠群公司),编造虚假的销售(ZZZZ Best公司),不当地确认易货协议(Qwest公司),以及在没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单方面发送商品((Florafax国际)。
8. 研究样本公司中有25%的公司有篡改存货和产品销售成本的行为。而篡改销售折让,包括对可疑债务(对有多少赊销购买的客户不会付款的估计)折让进行篡改的公司比例占样本公司总数的10%。
Dechow这份最新的成果是建立在先前的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的。她早年就研究过公司治理是与财务欺诈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且早在1996年就发表了相关著作。她当年的研究就已经发现:财务造假的公司中董事会成员人数更多,而其CEO也更加强势和独断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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