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 鄂地税发[2008]160号  发文单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08-7-14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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