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
鄂地税发[2008]160号
发文单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08-7-14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地方法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