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文号: 国务院令第514号  发文单位: 国务院  发文日期: 2007-12-14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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